教务处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25-03-20

教务处

部门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法规,负责学校总体教学工作建设与发展;制定年度教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教学工作规章制度、管理文件、工作规范的制订(修订)工作,并统筹督促执行;

(3)负责教学计划安排、教学秩序维护、课程考核组织、学生成绩管理等教学运行与管理;

(4)负责教学常规检查、教学质量考核组织与实施;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教学事故核查与认定、兼职(外聘)教师教学管理;

(5)负责“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教研室考核与管理;

(6)负责专业设置与规划、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修订)及实施与管理;

(7)负责师范专业认证等专业评价(认证)组织与管理;

(8)负责课程标准制定(修订)、课程资源建设、示范(精品)课程建设等课程建设与规划;

(9)负责教材编3亩写、审核、选用等教材建设与管理;

(10)负责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等组织与管理;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

(11)负责校企合作项目论证、审批及过程管理;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相关工作;

(12)负责教学仪器设备及实验(实训)等实践教学功能场馆建设与规划;

(13)负责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年度教育事业统计等各级各类数据统计工作;

(14)负责学科知识技能竞赛等各级各类大赛组织与管理;

(15)负责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X”证书、师范生教师资格证等学生考证组织与管理;

(16)负责大学英语四(六)级、普通话测试等校内外社会化考试考务;

(17)负责教研与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结项等组织与管理;

(18)负责省级“双高计划”与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项目建设与管理;

(19)负责年度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宣传组织、录取等;

(20)负责学籍学历管理工作;

(21)负责成人(继续)教育及相关社会化培训等;

(22)负责统筹普通专升本联合培养总体调度与实施;

(23)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潘庆云  0555-821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