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审计处(纪委办公室)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高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
(3)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4)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6)依据有关规定对学校管理的监察对象违纪或者涉嫌职务违法情况进行调查处置。
审计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审计法规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负责制定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对学校和所属部门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预算执行和决算、各项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基建和修缮工程项目、大额物资设备采购、科研、教学管理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或内部审计调查;
(3)负责学校审计资料整理和审计档案立卷建档,做好保密工作;
(4)负责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魏 0555-8215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