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处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25-03-20

组织人事处(教师工作部)

工作职责:

(1)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考察考核工作,负责做好干部挂职工作;

(2)负责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干部因私出国(境)、干部社会兼职任职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干部信息统计工作;

(3)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做好学校党委、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和补选工作;督促检查各基层支部建设和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负责党内表彰、慰问工作;

(4)负责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做好党员信息统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以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5)推进学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

(6)负责全校内部机构设置、部门(单位)职责范围界定、编制核定和岗位聘任等工作;

(7)负责人力资源的配置,做好人员调配、校内人员流动管理等工作;负责教职工招聘工作;

(8)负责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协调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和各类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做好高级专家遴选推荐、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双师型”教师认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0)负责教职工的考勤、年度考核、岗位聘期考核和评优表彰工作,负责教职工行政违纪的处分和处理工作;

(11) 负责工资制度的实施和工资、津贴标准的核定和管理工作,做好教职工各类福利、慰问和抚恤等工作;

(12) 负责学校各类编外人员的管理和社会保险的办理工作。做好职工退休等工作;

(13) 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做好组织人事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有关人事统计数据服务;

(14) 负责做好教师发展中心建设,会同其他部门做好教师培养培训工作;

(15) 负责各类师资培训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才类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

(16)负责做好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的选举和推荐工作;

(17) 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负责人:全立荣  0555-8215811